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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2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 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2023-08-10 10:36   文章来源:亚星(中国)官方网站 审计局

——在区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上

区审计局局长陈倩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区人民政府委托,报告2022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按照区委、区政府工作部署,区审计局依法审计了2022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区委各项决策部署,认真执行区委六届全会精神和区人大六届会议决议,在区委区政府和区委审计委员会的领导下,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做好常态化经济体检工作,为深入实施“五区战略”,打造中部地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区而团结奋斗。

——财政政策更加积极有为。2022年,全区完成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6.68亿元,可比增长5%,减税降费26.78亿元,新增地方政府债券73.31亿元,全年三保支出34.18亿元,年初预算压减一般公用支出8072万元,降幅13%。

——民生福祉不断得到改善。2022年,实现民生支出104.64亿元,占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77.36%,新增城镇就业1.1万人,社会保险净增参保1.9万人,发放各类救助保障金1.3亿元;有9所中小学完成改扩建,新增学位1万余个;云景山医院、区中医医院新院区建成;筹集保障性住房5121套;新建养老服务综合体(中心)29处;新增和优化公交线路54条。

——乡村振兴战略深入实施。2022年,新建高标准农田2.4万亩,新增合作社88家、家庭农场97家,全区新型农业主体突破4800家;投入9亿元,实施115个项目,推动乡村振兴与脱贫攻坚有效衔接;新增美丽村湾47个,积极举办武汉乡村旅游节,乡村休闲游年接待游客653万人次、综合收入21.9亿元。

一、区级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量172.19亿元,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6.68亿元,上级补助、调入资金、上年结余等结算类收入95.51亿元,支出总量163.53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支出135.24亿元,上解支出、债务还本等结算类支出28.29亿元,结余8.66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总量130.46亿元,支出总量127.75亿元,结余2.71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总量0.51亿元,支出总量0.48亿元,结余0.03亿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总量16.62亿元,支出总量14.16亿元,当年结余2.46亿元,年末滚存结余28.74亿元。审计结果表明,区财政局、区国资局等部门认真履行职责,深入推进预算管理改革,促进积极的财政政策提质增效,预算执行总体平稳有序。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编制不够科学。一是代编预算规模较大,区财政局代编项目支出预算16.2亿元,占项目支出预算52.18亿元的31%。二是有42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与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项目重叠,涉及金额3.78亿元未制定统一的资金管理办法。

(二)预算执行不够严格。一是110个单位无预算或超预算使用往来资金11.02亿元。二是16个单位的30个预算项目未执行,造成1.21亿元资金闲置;23个单位的60个预算项目执行率低于50%,涉及金额1.98亿元。

(三)资金盘活不够充分。一是非税账户、往来账户中有58.96万元资金超2年未使用、未收回。二是6个财政所的67.55万元专户利息未及时上缴。

(四)财政管理不够规范。一是14个单位的106条国库集中支付数据用途模糊,涉及金额843.13万元。二是2个单位食堂账户年底结余过大、违规收取慰问物资款,涉及金额100.7万元。3个单位超前列支下年度经济事项,涉及金额25.96万元。

(五)绩效管理不够深入。一是绩效目标编制存在“两张皮”现象,绩效目标编制在预算系统中未反映设定的工作量指标、目标产出指标值不明确,绩效目标编制工作仍是线下手工填报及审核。二是部分项目建成后,缺乏管理,未达到绩效目标。抽查发现区内矿山生态修复项目在验收后未按规定确定管护责任单位、未落实管护责任;有2个生态修复项目完工后管护不到位,植被苗木基本枯死败落,部分区域未见绿化。

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采取大数据分析的审计方式,组织对69个一级预算单位和465个二级预算单位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全覆盖审计。从审计情况看,各单位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良好。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部门预算执行方面存在的问题

1.部门财务管理不严。一是8个单位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不严,一般性支出增长27.59万元。二是17个单位未通过政府采购电子商城采购家具、修缮工程等,涉及金额233.98万元。三是2个单位公务用车预算编制数与实际公务用车数量不符,多编预算18.14万元。

2.工会经费使用不规范。一是57个单位在行政账户列支工会经费支出158.64万元。二是13个单位年底工会账户结余过大,涉及金额323.87万元。三是3个单位违规列支工会经费1.29万元。

(二)延伸审计财政性资金使用情况。94家行业协会、社会团体(以下简称:协会团体)近两年获得的2954.31万元财政性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1.监管不到位,制度不健全。一是有9个主管单位未监管向协会团体拨付的2613.34万元财政性资金使用情况。二是有38家协会团体未建立财务管理制度;有22家协会团体未建账核算。

2.资金管理和使用不规范。一是有6家协会团体收到的36万元财政资金当年未使用。二是有29家协会团体活动无方案、发放物资无明细、白条或无附件列支各项费用257.52万元。

(三)资产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一是6个单位的2.43亿元在建工程资产信息卡片与实际不相符60个单位将价值5484.11万元的307辆无编制车辆列为在编车辆。
   (四)自媒体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一是建设费、维护费无标准,建设费0.03万元至39.17万元不等(还有0元注册),年度维护费0.03万元至37.83万元不等。二是有3个单位的公众号信息发布数、订阅数、浏览量较低。三是有14个单位的17个公众号未在区网信办备案。

三、政府性债务审计情况

重点审计了近3年政府专项债券管理使用情况:至2022年底,政府专项债券限额控制在法定限额以内,风险可控。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专项债券项目储备不足,项目成熟度不高。由于入库项目成熟度不高,导致两部委审核通过率较低,致使省财政厅下达我区政府专项债券有32.88亿元限额空间未使用,其中:2020年20.32亿元,2021年12.56亿元。

(二)专项债券项目收益未达预期,还本付息压力较大。一是专项债券收益无法覆盖债券本息,审计抽查7个已完工专项债券项目收益情况,2022年应取得收益5.77亿元,实际仅取得收益554.69万元,收益远达不到还本付息要求。

四、民生保障领域审计情况

对区属3家重点医疗机构财务收支和用工情况、公益性幼儿园建设运营管理、义务教育政策落实和资金使用、就业补助资金和失业保险基金、残疾人帮扶政策落实情况、“保交楼”项目原有预售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重点医疗机构财务收支和用工审计情况

1.部分医疗设备和耗材采购不规范。是有1家医院与无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公司签订合同,购买价值124万元的医疗设备;未通过集中采购工作平台采购医疗耗材556.49万元。二是1家医院以高于中标价格向非中标公司采购试剂83.77万元。

2.部分医疗设备长期闲置。一是1家医院在事前论证人员未签字的情况下,购买价值351万元的3台整形美容设备,造成长期闲置。二是1家医院购置42.45万元专用设备长期未拆箱;购入价值227万元的设备,在1年期内仅使用1次,收费0.02万元

3.人员管理不严。一是1家单位核定事业编制42名,在编在岗仅1人,另外聘请的103人中有55人被医院借用。

(二)公益性幼儿园运营管理审计情况。一是2021年向83所幼儿园拨付奖补资金1670万元,区级资金少配套1270万元。二是有5所建成的小区配套幼儿园未按规定移交区教育局。

(三)义务教育政策落实和资金使用审计情况。一是有61所学校挤占公用经费3957.87万元用于发放临聘教师工资、餐费。二是1家单位学生供餐服务三方询价供应商存在关联关系,预算金额400万元,合同到期后未重新组织招投标,直接续签合同。三是个别项目存在边批边建,提前支付工程款1533万元。

(四)就业补助资金和失业保险基金审计情况。一是违规支出12人公益性岗位补贴资金65.4万元。二是有1家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截留稳岗返还资金3.64万元。

(五)残疾人帮扶政策落实审计情况。一是2家单位职能交叉,协作不够,造成23名残疾人重复享受补贴和服务。二是抽查的5个行政事业单位中有2个单位欠缴残保金合计28.65万元。

五、自然资源审计情况

对湿地自然保护区保护与修复、林业资源管理、废弃矿山生态修复、街道自然资源情况进行了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湿地自然保护区保护与修复审计情况。一是未按规定建立湿地自然保护区联合执法机制、职能部门间信息共享协调管理机制、自然保护区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湖泊保护举报和奖励制度。二是“绿盾”行动反映的问题整改不彻底。

    (二)林业资源管理审计情况。一是公益林管理制度不完善,未将区级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纳入管理范围。二是未完成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松材线虫病防治任务。三是部分古树未划定保护范围、未设置围栏,未定期对古树名木和古树后续资源的保护管理进行检查、指导。

(三)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审计情况。一是1个项目完工后未及时进行土地变更调查。二是1个项目未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和水土保持方案,同时多计多付造价咨询服务费22.36万元。三是未按合同约定及时退还43.96万元质量保证金。

(四)街道自然资源审计情况。经对1个街道审计发现:一是有1家养殖企业未按规定办理用地审批手续,违规占用65亩一般耕地新建项目并投入生产运营。二是有1家现存栏7.3万只鸡的养殖企业,环保设施未及时启用,鸡粪混合物泄露,形成污水沟。三是14个单位挪用秸秆禁烧专项经费93.62万元。

乡村振兴审计情况

对农村饮水安全、高标准农田建设、部分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进行了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农村饮水安全审计情况一是制度不完善,未出台“十四五”农村供水发展规划,未建立农村饮用水安全工程供水检查和督察制度,未落实供水政府定价制度相关要求,水费收取管理混乱。二是有2个项目未按设计施工,有1个项目多计工程量50.36万元。

(二)高标准农田建设审计情况。一是部分高标准农田存在“非粮化”现象,2020年建成的永久高标准农田中有109.9亩用于种植桔树、猕猴桃等苗木。二是未按规定办理设计变更审批,变更增减2289.11万元,均未办理审批手续。三是有2个项目未按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履职不力,多计多结工程款11.74万元。

(三)部分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审计情况。一是有1个266.19万元项目以初步设计图纸为依据进行施工,完工3个月后签订合同。二是有2个项目合同签订时承包公司还未成立,涉及金额15.48万元。1个30.75万元项目设计不合理,在近4米宽水泥路附近修建不足2米宽的桥。四是有6个项目中标方和询价对象是关联方、投标资料不准确,涉及金额1310.44万元。五是有8个项目未按投标及合同约定内容施工,多计工程款36.29万元。

、投资项目审计情况

对阳光创谷E区、新南环线改(扩)建工程、大健康产业园污水处理厂、山湖大道基础设施建设、新开工重大投资项目推进落实情况进行了跟踪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是1个项目总承包工程结算中工程量不实、计价不合理等多计工程价款566.9万元。二是1个项目未取得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进行项目建设,目前项目处于停工状态。三是1个项目项目由于规划选址调整,延期1年未开工建设,预付的500万元建安工程款未发挥资金效益。四是1个项目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工程规划许可证,无依据支付进度款3.4亿元。

八、审计整改情况

区审计局对上年度持续整改的4个问题进行了跟踪,目前1个问题已整改到位,3个问题持续督促整改,已追缴土地出让金2.61亿元,规范往来资金1.82亿元。

本次审计期间已补缴专户利息55.29万元,退还超标准慰问费0.5万元,规范1.86亿元资产管理。对审计发现的各类违法违纪问题,已向区纪委监委和主管单位移送案件线索12起,向被审计单位下达审计决定7份,责令追缴资金1043.04万元。下一步,区审计局将持续跟踪督促整改,整改情况将于年底向区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

、审计建议

(一)强化预算执行监督,推动财政管理提质增效。

细化预算编制,严格预算执行,围绕区域重点任务、重点工作、重点项目,做好区域发展和财政保障能力的协调统筹;进一步规范债券使用管理,加强项目储备,促进债券使用与项目建设周期和用款需求相匹配,提高债券资金使用效益;推进全面预算绩效管理,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有机衔接,强化成本绩效意识,强化绩效管理主体责任,促进紧平衡下财政资金提质增效。

(二)强化重点领域监管,保障重大政策落地生效。

聚焦重点领域和重点任务,聚焦基本民生、乡村振兴等重点领域,强化资金保障,创造性抓好政策分解和细化落实,加快推进项目建设,坚决纠正挤占挪用、损失浪费财政资金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把有限的资金用在刀刃上。

(三)强化审计整改力度,促进监督成效落实见效。

进一步加大审计整改工作力度。深入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建立健全审计整改长效机制的意见,压紧压实整改主体责任和主管部门监督管理责任,确保重大问题、重大风险责任到人,推动举一反三、建章立制,高质量推进审计整改见人见事、有力有效、常态长效。加强审计机关与纪检监察机关、巡视巡察机构以及有关部门的联动,完善审计整改约谈和责任追究机制。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开局之年,审计工作将继续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进一步贯彻执行中央、省委、市委和区委审计委员会会议精神和工作要求,认真落实区人大常委会意见,立足“审计监督首先是经济监督”定位,深入开展研究型审计,聚焦主责主业,做好常态化“经济体检”工作,深入实施“五区战略”,奋力建设“五个亚星 ”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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